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2-04-1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 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一、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會議上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上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二、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召開時間:2012年4月16日下午13:00
網絡投票時間:2012年4月15日-2012年4月16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
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2年4月15日下午15:00 至
2012年4月16日下午15:00。
2、會議召開地點:江蘇省大豐市人民中路92號,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仲漢根先生。
本次會議通知及相關文件分別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三、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理人)共19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99,625,751股,占公司股本總額62.2661%。其中,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 3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
99,489,920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62.181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
16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 135,831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0.0849%。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四、議案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與會股東及股東代表以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逐項審議了以下議案,審議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關于 《江蘇輝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正式稿)》的議案:
(1)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2)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和數量;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3)激勵對象獲得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況;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4)激勵計劃有效期、授予日、可解鎖日、標的股票禁售期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5)限制性股票解鎖價格和解鎖價格的確定方法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1,03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13%;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6)限制性股票的獲授條件和解鎖條件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7)實施股權激勵的財務測算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8)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9)限制性股票授予程序及激勵對象解鎖程序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10)公司與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11)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及其他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60,55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8%;棄權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8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5%。
本議案的表決結果:獲與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2、審議《江蘇輝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54,00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42%;棄權7,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03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1%。
3、審議《關于提請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64,72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387%;反對54,00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42%;棄權7,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03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1%。
4、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4.1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變更公司經營范圍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74,94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90%;反對43,30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35%;棄權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51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5%。
4.2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變更公司章程有關條款
表決結果:同意票99,574,94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90%;反對43,301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35%;棄權7,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51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含網絡投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5%。
本議案的表決結果:獲與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五、律師見證情況
1、律師事務所名稱:江蘇滌非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董愛軍、孫俐
3、結論性意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出席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方式、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六、備查文件
1、江蘇輝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滌非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輝豐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4 月16 日
本欄目編輯:汪蘇美 電話:010-84885233 郵箱:wangsumei@ccpi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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