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2-06-20
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1年8月17日因氣象災害導致公司生產裝置全面失電停產,該事故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臨2011-036號臨時公告)。失電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啟動保險索賠程序,第一時間向承保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5家保險公司報案,并由保險公司聘請獨立的保險公估機構泛華保險公估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對損失進行公估。
2011年底,由于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保險公估報告,出于謹慎性原則考慮,公司已在2011年年報中將此次失電事故的損失及費用計入2011年度損益。
2012 年 4 月,公司收到泛華保險公估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出具的《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08.17 停電致財產損失案公估報告》,確認納入保險賠償范圍內的損失金額為 3,469,381.42 元,扣除免賠額及其他免賠事項后,最終可得到保險賠款 3,251,424.34 元。2012 年 5 月 18 日至2012 年 6 月19 日,公司陸續收到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等 5 家保險公司支付的失電事故保險賠款,總計金額為 3,251,424.34 元。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于上述保險賠款到賬之日計入當期損益。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 年 6 月 20 日